還是記得去年正副議長選舉後,社會一片譁然,更有人直呼「黑金政治已全面復辟」當「 正直與善良」都回來時,我們還能做什麼? 答案是要求議會全面轉播,包含政黨協商,緊接檢視財產申報、政治獻金,補助與標案流向,爬梳金權網路的作為第一步。 你以為每位公職人員的財產申報資料都要公開上網,其實不是,以直轄市議長、副議長、議員,就是最好的案例。 依照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二條規定,各級民意代表都需依法申報財產,並依第六條二項供人查閱。民眾若想瞭解,需親自到監察院申請調閱資料。 看似管道暢通無阻,但魔鬼其實藏在細節之中,根據現行的監察院施行的查閱辦法,有以下特色 財產申報資料查閱五大限制:
一、不得將資料攜出場外。
二、不得抄錄、攝影、影印。
三、申請人對同一申報人申報之資料,每年以查閱一次為限。
四、申請人一次以申請查閱一人之申報資料為限。
五、每份申報資料限閱30分鐘。 其實在2008年前直轄市議長、副議長、議員的財產申報是需定期刊登公報的,但修法之後,改為只需申報,不需刊登公報亦不用上網公告,民眾若想查閱,需親自到監察院進行。